相关单位:
按照《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沈工发〔2022〕53号)有关要求,现将本年度开展学校教改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验收的项目
1.2023年度学校教改立项课题且完成了课题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在教学实践中得到了应用的项目;
2.获批延期结题的2022年度学校教改立项课题且完成了课题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在教学实践中得到了应用的项目;
3.已经建设完成并符合结题条件的2024年学校教改立项课题。
4.推荐2023年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项目,并已经在协会通过验收的项目,视同学校教改项目结题合格,不再参与本次结题工作。
二、验收工作的流程
1.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组织评审。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组织专家(不少于3人)依据《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附件8)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形成教改结题项目评审工作报告(内容包括评审时间、评审形式、评审专家组名单、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等),工作报告部门留存。相关单位务必把好结题项目评审质量关,恰当地评价每个教改项目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和意义,深度挖掘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对于评审分数低于60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向学校提出结题申请;
2.项目负责人登录“沈阳工学院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学校。
3.教育研究院聘请专家对提交的结题项目进行线上验收评审。
4.学校教研项目管理工作组最终确定并公布结题项目验收结果。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形成PDF扫描版(结题书中部门公章及意见完整)及word版《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材料》(附件3)和《申请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excel版,并上传平台。所有鉴定材料要求依据模板填报、按材料目录顺序排列。
2.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日;电子版材料均需按要求上传至平台,全过程教育研究院不收纸质材料。
四、联系人及其方式
联系人:李晶
联系方式:QQ506062467
附件:1.2025年可申请结题验收的学校教改项目一览表
2.申请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
3.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材料(最终上传)
4.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
5.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跟踪指导工作的督导
专家意见(模板)
6.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模板)
7.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成果支撑材料(模板)
8.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
教育研究院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