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5月13日至5月22日。
二、申报类别
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具有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我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结合实践自拟题目。
三、申报人员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不得兼报。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申报者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各申报单位要确保35岁(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以下的青年申报者占申报总数的比例不得少于35%。
四、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者于5月22日前登录“沈阳工学院项目管理平台”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所有提交材料无需盖章)。申报材料命名“项目名称-评审书-姓名/匿名”,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中参与人顺序与评审书保持一致。
2.教育研究院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3.拟推荐的项目在“教育研究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项目申报人于5月25日-5月27日向教育研究院提交纸质材料。
4.纸质材料要求:《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6版)》(详见附件2)1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6版)》(详见附件3)2份。实名及匿名申请评审书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将申报人的2份《匿名申请书》夹在本人的《实名申请书》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晶
地址:东苑5号楼(美的数字灯塔学院)506室
附件:1.2026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6版)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6版)
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育研究院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