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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十四五”规划2024年批准立项课题的通知
2024-07-18 00:00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批准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辽民教协发[2024]1号)文件,经本人申报、学校推荐,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组织专家评审,我校杨玉芳等申报的《民办院校线上教学运行管理研究与实践》等48项课题(见附表)获批为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

根据《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立项的《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即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课题主持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并执行以下规定:

一、立项课题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协会在课题立项满1年后受理结题申请。因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和协会同意可申请延期一年,延期后仍不能按期结项,将予以撤项处理。

课题研究若不能按期完成,课题主持人应在课题原期限结束前两个月向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所需延长的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延长期限,且只能延长一次,时间不超过一年。

二、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系统完整地反映课题研究思路、研究过程和研究内容。发表决策咨询建议和公开发表论文不作为课题成果的硬性要求,但作为评价课题成果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三、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将对课题进展进行督查,对课题运行中成果抄袭或其他学术不规范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立项资格。

四、各单位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开展项目研究工作。保障项目按期结题,并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


附件: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名单



教育研究院        

                           20247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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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公布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十四五”规划2024年批准立项课题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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